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,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,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、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工作方式,经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,我校2008年在湖北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05〕15号)精神和鄂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实施办法》,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。